本會簡介 

 

壹、本會係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(簡稱CICR)附設之鑑定機構。

貳、中華工商係屬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核准設立之學術研究機構。

参、民國七十二年起本會即陸續接受台北地方法院、高雄地方法院.等全省司法機構囑託鑑定訴訟案件。

肆、為擴大服務組織, 於民國八十六年一月改名為「中華民國企業技術鑑定委員會」,以期網羅更多專業人士加入服務行列,便以服務更多客戶。    

伍、目前各區設有北區總會於北臺灣提供服務,南區總會與南台灣提供服務,並於全省各地設立聯絡辦事處及執行業務處,以就近服務各界。

陸、本會承辦大小案件數萬件,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、彰化地方法院、台中地方法院, 承購簡易庭, 不動產之評價均出自本會,高等法院眾多訟爭案件,亦裁定本會辦理。

柒、本會為各金融機構,如中央信託局、合作金庫、土地銀行、、台灣銀行.等認可之鑑價單位。

捌、本會亦為審計單位、建管單位認可之擔保工程不動產之鑑價單位。   

 

 本會沿革

    

壹、本會之前身為學術研究機構資產鑑定研究系附設之鑑定部門。

貳、民國七十五年八月間鑒於「資產鑑定研究系附設之部門」,已不足以應付研究服務工作,遂成立「中華企業發展中心」並由中心附設「鑑定服務」司法單位紛紛委託。

参、至七十七年總所接管經濟研究發展基金會之公證鑑定處「中華企業鑑定委員會」並協商中華企業發展中心合併而新組「中華企業技術鑑定委員會」以服務司法、金融、社會各界, 並提供予本所研究生及各大學地政、會計、經濟等所系之學生實習處所,至七十九年九月奉准增加特許業務。(建築毀損原因、價值等鑑定)

肆、司法、金融等各界旋即表示熱烈歡迎, 而使本會邁入一新的學術與實務配合,並以服務社會為目的之旅程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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